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德江县税务局的2019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德江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856-3950309),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透明行政的重要抓手。一是成立了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制,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组织职能;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与年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检查,一起实行考核监督;三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在执行制度上保证公开形式和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积极运用系统内外各种载体,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努力将我局打造成为诚信、效率税收服务机关。
(二)梳理公开内容,切实搞好信息公开工作。税务机关既是国家的执法机关,同时又是管理和服务机关,根据税务部门的自身特点,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我们将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划分为内部行政管理和外部税收管理两大部分,公开的内容包括:事项、时限、载体、形式等。以下是具体开展情况:
1.外部税收征管类
(1)税负公开。每月和税负调整执行前公开,公开的形式包括发布张贴公告、通过宣传栏公开、召开发布会公开等。承担公开的单位包括:纳服股、5个税源管理分局和1个纳税服务分局。
(2)税收政策公开。对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及时予以公开,主要包括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规定、减免优惠、发票管理等事项,发布的形式包括:下发纸质文件、通过内网公开、通过外网公开、张贴公告等。承办单位主要是县局政策法规股,今年以来先后对总局、省局下发的税收政策调整之类的政策通过不同形式予以了公开。
(3)办税程序公开。主要包括税务登记、出口退税、发票发售、申报审核、即征即退、税款核定等办税程序通过宣传栏、纸质文书公开。
(4)税收处罚公开。主要包括税收违法处理,限期整改、罚款、加收滞纳金等,承办单位主要包括一分局、风险管理股、纳服股等。先后对违法税收政策的纳税人实行了处罚和加收滞纳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起到了震慑税收违法行为的作用。
(5)纳税服务公开。主要是指一分局和基层税务分局。公开服务事项、公开服务电话,实行挂牌服务,推行联系卡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倡导“一站式”服务、延时服务。公开形式为电子显示屏及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开栏。
2.内部行政管理类
(1)财务公开。税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财务资金的拨付定额定岗,公开透明,办公经费支出大部分实行政府采购,大额支出需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先申请、再预算、后购置的原则,做到了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
(2)干部任免公开。严格干部管理条例,确定职数后通过民主推荐、考试、组织考察、试用任用等程序进行,干部轮岗交流依据工作需要进行。
(3)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公开。对县税务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涉及的婚丧嫁娶、建房等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审批制度,列明时间、事项、资金来源、参与人数等内容,重大事项报告每年进行一次,由县局纪检组牵头统计上报。
(4)日常行政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岗位目标管理月份、季度、年度考核结果公开,责任部门为绩效办;督察督办事项公开,责任部门为办公室每月落实公开一次;签到、请消减事项公开;车辆运转、机物料、油耗、办公耗材公开。责任部门为办公室、财务中心等。
3.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
(1)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对各股(室)、分局的工作进行了明确,纳服股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各股室、分局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
(2)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各股(室)、分局的整体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3)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对于树立税务部门形象、提高办事效率、预防腐败,杜绝职务犯罪,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识。作为县区局更应对政务信息公开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查找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明晰岗位职责,加强整改,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上级局的要求,立足工作实际,以政务公开促进税务工作公开透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提高纳税服务力量,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为税收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地方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1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1085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表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在公开内容上还不够齐全,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对公开范围的把握上不够到位。
(二)有些事项公开不及时,个别存在滞后现象,影响了事项公开的效果。
(三)个别公开事项的公开手段和形式落后,公开速度慢,接收信息对象对信息的感知度不高。
(四)对公开平台已公开的内容,维护更新不够及时,造成了一些过期的信息仍然挂在信息公开网页上。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认真分析总结,争取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修改和完善,并有针对性开展好我局在新的一年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德江县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德江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