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税稽检通〔2025〕6号
贵州盛拾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0691MAE3ETJJ7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李树栋、瞿文栋、张琴等人,自2025年3月14日起对你(单位)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