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催 告 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送达公告
铜税一稽公告〔2025〕1号
松桃辰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松桃辰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0628MADJGCCJX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邹坤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铜税一稽强催〔2025〕1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铜税一稽罚〔2024〕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缴纳你(单位)违法所得7000.00元;缴纳你单位罚款80,000.00元,超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通知书即视为送达。正式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东太大道329号)领取。
联系人:鲁芳应
姓名:罗皓文、执法证件号码:黔税稽5206240001姓名:鲁芳应、执法证件号码:黔税稽5206197006
联系电话:0856-3901017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