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的2021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9-3226172;地址:兴义市桔山大道86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黔西南州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一方面进一步明确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和监督考核办法,另一方面根据党委成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由“一把手”带头抓、办公室负责抓、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形成“一竿子到底”的政务公开组织建设体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传达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健全制度保障。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为抓手,完善《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税务局、州局机关各部门绩效考评,分值权重占比超过4%,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政务公开的单位严格给予绩效扣分处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强化培训指导。对全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联络员进行专题培训,及时研究解答税务系统政务公开中的问题,推广交流先进经验,指导督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局运用“学习兴税”平台参加总局、省局政务公开网络培训,举办1次全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增强工作能力。
(二)强化统筹协调,健全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三大类16项公开事项。通过黔西南州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州局及各县(市、区)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免信息,税务工作动态等。2021年,发布变更内设机构职能1次,更新党委班子成员信息7条,发布工作动态324条。
二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年未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加强服务举措,提升公开质效
一是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打造“贵人服务”税收品牌。全面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将年均纳税缴费时间压减到100小时以内。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落实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给予市场主体更大自我纠错空间。加大对依法诚信纳税缴费典型的宣传推介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加大积案清理力度,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全面提升办税质效。积极推行“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网上申报率达98.99%,社保费缴纳全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简化办税流程,年平均纳税次数从上年的5次减少为4次。组建“智税”管家服务团队,实施政策“点对点”推送和在线精准辅导,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截至2021年底,全州涉税市场主体较前两年分别增加1.53万户、0.59万户,市场活力有效激发。
三是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税务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全面公开预算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说明等信息。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预决算工作,严格做好“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公开。
(四)完善平台建设,健全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优化黔西南州税务局门户网站,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增强信息透明度,及时客观公正发布权威信息。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积极与地方电视台合作,通过图解税收、短视频、动漫、H5、公益广告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出融媒体产品,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让政策宣传向纵深延伸。
三是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按照总局“数据治理”和征管质量5C评价要求,强化税收基础业务管控力度,宣传推广电子税务局,不断提升纳税人自助办税能力;积极辅导纳税人注册和使用税企互动平台,实现税收政策网上直达快送;维护升级发票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发票邮政配送渠道,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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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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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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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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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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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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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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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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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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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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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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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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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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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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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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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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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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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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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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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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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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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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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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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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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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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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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渠道单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不够均衡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延伸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和平台建设,及时将公开信息进行网络推送,保障社会公众及时知悉;三是加强指导督导,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按照《2021年贵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要求,从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以及“强化管理保障深化政务公开”等六个工作事项,积极作为,稳步推进,认真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州以下税务机关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guizhou.chinatax.gov.cn/sjpd/qxnzzz/,如需查阅本报告电子版或者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