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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安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9日 17:49:4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普安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总局、省局、州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公开制度进行公开,紧紧围绕纳税人的关切完善公开,通过加强三落实建设工作抓手,提质增效优化政务公开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普安县税务局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抓好工作落实,从顶层设计强化县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召开2次工作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传达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章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局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工作主体责任。

(二)加强职能建设,落实主动公开职责

一是敞开心扉”。县局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积极落实公开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同时,第一时间把人员变动和部门负责人调整等的信息及时上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积极发言”。县局本着服务地方、奉献社会的原则,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两会”代表的建议提议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同时做好建议提案的起草上报工作,积极回应普安县重点发展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2020年,普安县局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提议案2件,上报县委县政府省州“两会”建议提案1件。

(三)加强服务举措,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县局通过电视、广播,及税企群、微信群、QQ群、电话、短信、大厅显示屏、下乡宣传及上门服务等方式,播放短视频和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册,发送政策解读信息,送去“税收管家”,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提振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同时借助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积极开展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2020年线上推送税收政策100余条,开展预约服务192次,非接触式电话辅导2300次,线下开展培训辅导10期覆盖纳税人404户次

二是优化办事体验。普安县局积极落实简化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2020年,普安县标准化政务大厅投入使用,县局严格落实“放管服”和“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力优化纳税人办事体验。

三是提高“网办”效率。普安大力宣传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工作,通过现场指导、平台答疑及发放操作宣传册等方式,积极助推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确保纳税人网上办税比率达到90%以上。同时,根据实际操作体验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并把提高纳税人的网办率纳入分局绩效考核,从制度上强化落实便捷办税服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3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0

217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29420.9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表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普安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区域覆盖不到偏远乡镇和农村,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理解还不够健全和深入。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县融媒体中心、县电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拓展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覆盖到县域每一个家庭;二是严格对照上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工作,先从学习模仿入手,再结合实际形成地方特色;三是积极学习研究总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对相关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促进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均按要求推进和抓好落实。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安县税务局本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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