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党委2025年12月16日决定:
任命张晗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册亨县税务局党委委员。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2025年12月16日决定:
任命张晗为国家税务总局册亨县税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景盛东为国家税务总局册亨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应合为国家税务总局册亨县税务局纳福税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天娥为国家税务总局册亨县税务局百口税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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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党委2025年12月16日决定:
任命张晗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册亨县税务局党委委员。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2025年12月16日决定:
任命张晗为国家税务总局册亨县税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景盛东为国家税务总局册亨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应合为国家税务总局册亨县税务局纳福税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天娥为国家税务总局册亨县税务局百口税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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