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黔西南税稽公告〔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申请,我局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兴义市东贡加油站
本案调查人员:肖丽丹、郭超、张黎
案由:兴义市东贡加油站偷税案件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上午9时
地点:兴义市云南路26号稽查局办公楼606室
联系电话:0859-3811336
因场地有限,我局将根据申请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员,旁听人员请于2025年10月14日16:00前进行电话申请预约并于听证会举行前半小时持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旁听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