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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9月17日 09:35:38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贵州樊润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

我局对贵州樊润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2301MA6HKUQ939)、贵州吉跃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2301MA6HL32U4C)、贵州立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2300MA6HKYC95J)3家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因3家公司已失联,我局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3家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纸质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云南路26号)领取。

联系人:李斌(税务检查证号:黔税稽5223240004)、

岑福原(税务检查证号:黔税稽5223240007)

联系电话:0859-3232305

特此公告

附件:1.《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黔西南税稽罚〔2025〕2号)贵州樊润商贸有限公司.doc

      2.《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黔西南税稽罚〔2025〕3号)贵州吉跃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doc

      3.《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黔西南税稽罚〔2025〕4号)贵州立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doc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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