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
万峰林税务分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贵州佰仁泰药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2301MAAK1MEJ31):
本机关于2025年8月4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兴义税万分通〔2025〕1319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相关义务,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因兴义市税务局万峰林税务分局工作人员无法联系你(单位),在你(单位)登记注册地址实地查找也查无下落,《催告书》兴义税万分强催〔2025〕12号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一)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二)采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兴义税万分强催〔2025〕12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纸质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万峰林税务分局(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坪东大道5号)领取。
联系人:夏光辉(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2301250056)、胡娴(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2301250055)
联系电话:0859-3818332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万峰林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兴义税万分强催〔2025〕12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万峰林税务分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