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意见》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为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开展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小组的学习内容,组织学习7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2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落实好税务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对省局下发的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组织执法人员认真研究并上报反馈。二是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机制,对注销、上市企业涉税查询、信用等级修复等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税务数据统计报送工作资料。
2、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兴义市税务局推动跨区迁移便利政策措施快速平稳落地实施。自《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政策9月1日执行以来至12月,我局管辖企业迁出1户,迁入3户,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我局将服务关口前移,提高宣传辅导的主动性,提前解答纳税人迁移前面临的“去哪办”“怎么办”等疑问,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通过跨部门信息联动、前端辅导和事前提醒,实现企业迁出前“未办先知”,提供“一站式”迁入服务,保障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发票额度、预缴税款、所得税亏损弥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权益和资质得以延续,并及时辅导纳税人办理迁移前未办结的涉税事项。
3、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在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面,持续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办税厅宣传栏、LED屏等阵地载体投放春风行动宣传产品,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借助“新电子税务局”可视答疑线上直播专场活动,深入开展“春风行动”专题宣传,着力唱响“春风行动”品牌,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便利、有感服务。二是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在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营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
4、持续深化“贵人服务”品牌建设
一是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在法定时限内实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65件。二是持续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辅导纳税人办理业务120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查,2024年兴义市税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代政府起草的文件进行清理,向上级部门、同级政府部门反馈清理情况3次。二是对规章制定修改提出意见建议。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纳税担保办法(试行)》3部规章提出修改建议。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持续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审核民事合同15份,参与重大法律问题讨论5次;组织公职律师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2件,审核民事合同1件,就2个重大法律问题出具审核意见。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落实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任务。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评,及时向上反馈自评情况;组织开展2场基层税务干部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10余条;组织开展5场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邀请12户大企业、18户中小企业、15户个体工商户参加座谈,累计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二是多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成效。加大同法院、银行、自然资源、人社、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协作。三是畅通违法举报投诉渠道。2024年,通过12366接收并处理税收违法举报案件221件。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对公示清单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对符合标准的47户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进行音像记录。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税务分局开展案卷评查,抽查案卷20卷。三是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收集问题建议8个并及时向上级反馈,上级部门协助解决问题3个。四是依法履行告知程序。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纳税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处罚案件2959件,均严格履行告知制度,有效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落实“首违不罚”清单。2024年共对1113户次纳税人实施“首违不罚”。二是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服务队、网络信息化平台、实地宣传等媒介作用,开展税法宣传。2024年,推送各类政策信息及工作动态40批,开展网络直播课堂18期,为纳税人缴费人讲授税费政策知识。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处理信访案件,维护合法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首问责任制”等原则,明确信访案件责任到股(所)、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将信访案件工作抓小抓早抓好,落细落地落实。同时针对信访案件,成立化解专班,落实包案领导,依法规范办理,做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访件。
二是做好复议诉讼工作,注重运用调解。深入运用“柔性执法”,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2024年,我局无接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情况,作为被申请人参与州税务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2024年,我局无参与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兴义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实行信息公开、办事公开、职权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完善公开平台,规范发布时间,及时公开和更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通过省税务局网站市州频道兴义页面、兴义市政府官方网站市税务局频道发布通知公告、新闻动态、政策信息等100余条。在办税服务厅公布办税流程、各分局联系方式等信息。
2、严肃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兴义市税务局根据上级局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执法督察5年全覆盖的原则,制定执法督察工作方案,成立执法督察工作小组,围绕执法督察方案确定的内容,每年对下属分局税收执法情况开展执法督察。通过税收执法督察监督,规范税收管理,防范执法风险,为税收工作发挥支持性、服务性和保障性作用,保障税收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以黔税云课堂直播平台、税企互动平台为基础,建设征纳互动运营中心,明确政策推送各环节职责,完善精准推送机制。2024年以来,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各类信息26批次48033条,在线人工互动答疑918人次,跨区域协同办理504人次。
2、拓展智慧办税缴费渠道。为进一步深化“税务智治”理念,助力打造“云上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线上出件”的办税模式,进行省局“税智法”平台的测试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助力。
(九)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书记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一起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统筹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2024年,采取“自主学+集体学+实践学”相结合的方式,高度重视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通过“普法课堂”、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组织全体税务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以数治税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委书记、局长田磊同志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门主持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听取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确定选聘外部法律顾问等重点工作。同时,撰写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报告,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规范执法程序、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税收监管,推动税收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