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全民依法纳税和主动索票意识,国家税务总局普安县税务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主动作为,走进社区、商圈、集市,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将税收政策和维权知识送到群众身边,积极营造规范经营、明白消费的税收共治氛围。

精准聚焦,宣传内容务实管用。紧密围绕消费场景中的涉税需求,重点宣传涉税发票相关知识。税务干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手册、以案说法等方式,向群众生动解释。发票是“维权凭证”,讲清发票在退换货、投诉举报中的法定证据作用。发票是“护税桥梁”,阐明消费者主动索票对规范商家纳税、保障国家税收的重要意义。维权是“合法权利”,清晰告知消费者面对拒开发票等行为时,可通过12366热线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创新形式,贴近需求精准送达。为提升宣传实效,普安县税务局积极创新形式,推动政策宣传更加接地气、有人气。采用“定点+流动”相结合的形式,在中心商圈设立固定宣传点,同时组织“流动宣传队”深入集市、社区,提供面对面的涉税咨询。针对县域实际,在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区运用双语开展宣讲,确保政策理解“零障碍”。在实地宣传的同时,通过税企微信群、QQ群同步推送电子指引与动画解读,延伸宣传触角。

成效显著,营造协税护税良好氛围。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超80人次。通过精准宣传,广大消费者对“发票是维权之盾”的认识得到强化,依法主动索票的意识明显提升。有效引导了经营者依法开具发票,规范财务管理,取得了普及税法知识、优化消费环境的积极效果。
(李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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