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局频道 » 黔南州 » 信息公开 » 瓮安县税务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瓮安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2日 18:04:13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瓮安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梳理细化税收领域公开事项,明确专职人员统筹信息发布,将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点公开机构职能、人事调整、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核心内容,动态更新办税指南、咨询举报电话等实用信息,确保公众高效获取涉税资讯。2025年,已经完成经费预算、普法责任清单、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各1次,依法发布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各1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全流程,通过线上平台、信函、当面申请等多渠道接收诉求,依法依规回应公众个性化信息需求,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5年至今,暂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归口管理”机制,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与归档。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结合税收政策更新与公众需求变化,定期优化信息分类目录,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公开网络:线下依托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屏、宣传资料架等载体,设置意见箱与咨询台;线上强化电子税务局、税企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功能,定向推送政策解读。2025年,通过微信群等渠道向纳税人推送政策文件500余次,开展各项税收宣传活动发放资料2300余份,收集处理税费服务诉求845条并全部办结。

(五)监督保障

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组织培训与工作会议,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与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公开时限与质量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2025年以来,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工作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与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问题无法贴合;二是新媒体平台互动性不够,线上咨询的回复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均衡,政务公开与税收业务融合应用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细化公开内容分类,采用“政策原文+案例解读+问答指引”模式,提升政策可读性与实用性;二是设置互动留言区专线,同时组建专业咨询团队,提升线上答疑精准度,增强公众参与感;三是开展常态化培训,围绕《条例》新规、公开流程、平台操作等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交流研讨,推动政务公开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瓮安县税务局没有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瓮安县税务局本级数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