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的2020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 (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联系电话:0854-8233055),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同时严格审核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部门审查的不得发布。定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0年度,黔南州税务局系统主动公开信息如下:
1.未制定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
2.对外公开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共18个,开展发布欠税公告、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出口退税审批等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31起。
3.严格法定程序进行税务检查,严格执行处罚流程,规范各项行政处罚及强制执行,履行告知义务,全年共发生行政处罚43起,行政强制14起。
4.未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5.政府集中采购4起,金额103.53万元,采购项目主要为:打印机、服务器等信息化办公设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度,黔南州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黔南税务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始终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来统领、谋划,一把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并制定政府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及责任,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采用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确保社会和群众对黔南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权。同时结合税务系统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严格执行《黔南州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进一步保障了黔南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度,我局进一步完善网站、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全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黔南子站点、贵州政务服务网事项清单管理系统(智慧平台)、《黔南日报》、“黔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开,对涉及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征管改革、税收统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等事项进行公开,起到良好的效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
本着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的原则,我局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应公开的信息不隐瞒,文字表述客观稳妥,报表数据口径一致、数值对应,避免出现词不达意、修辞过度、数据错误等失误。
在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还主动通过贵州省税务局网站、《黔南日报》、黔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公示了我局的监督电话,对信息公开内容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问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4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12 |
13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35 |
43 |
行政强制 |
5 |
-4 |
1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0353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本表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应诉工作规范和复议工作规范,把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绩效考核,推动涉税矛盾争议化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利用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批、重大税务案件集中审理等涉税事项集体合议平台,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完成行政复议案件1起,对原行政处理决定做出撤销并责令纠正处理;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方面还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公开信息存在还不够详细的地方;三是办税信息公开宣传不到位,一些公众还不清楚通过什么渠道了解我局的信息公开内容。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一是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将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到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让广大群众知晓查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渠道,紧密结合打造黔南税务的宣传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均按要求推进和抓好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