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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0日 17:00:0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事项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罗甸县人民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www.gzluodian.gov.v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斛兴路45号,邮编:550100,电话:0854-4800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总局、省局、州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条例》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保障了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参与和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抓税务工作重点和群众急难盼问题,明确纳税服务、税费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公开内容,确保群众要求全面准确有所查,群众诉求及时明确有所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罗甸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在全局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股室协调配合的管理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清单明确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各项需要公开的事项分解到各股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多彩贵州网、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税企QQ微信交流群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罗甸县税务局办公楼及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公开栏的维护,确保线上线下同步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发布前严格把关、发布时严密监督、发布后定期自查,杜绝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涉密事件。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用监督考核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主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但仍然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提升,还需要不断实践和总结。主动公开还存在内容不够详细的地方。

2024我局将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把质量关,强化信息内容审核,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紧扣税费政策落实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切实增强政策宣传效果细化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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