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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7日 09:38:5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系统的2021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854-3610406),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保障公民、纳税人(缴费人)和有关组织依法获取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应当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办理,不应公开的一律严格保密,保障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授予行政许可279件、实施行政处罚共229件;未制作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无对人大、政府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坚持主责主线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经常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学习贯彻总局及地方党委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进一步做好税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行政履责透明、高效,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服务“十四五”信息公开力度,荔波县税务局聚焦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政策宣传、纳税辅导等方式,宣传公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方面政策,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更好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二是加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情况公开力度,荔波县税务局通过税务公告、新闻信息、税企群等渠道,公开办税缴费服务的新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成效,加大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确保执法公开、服务公开、监管公开。三是加强税费政策落实落地公开力度,将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及其配套解读、实行征管操作和服务办法等作为税收政策宣传重点,通过“一户一访”、“一策一讲”、宣传云视频等方式宣传推送,同时征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22条,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实际问题18个。

(二)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是梳理公开事项,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税收信息渠道,荔波县税务局在省局门户网站黔南州局频道县(市)区模块梳理并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并随附申请公开表及流程图,保障公民依法查看、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渠道。二是及时进行信息完善更新,在县(市)区模块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信息,并根据县局实际情况及时完善更新,2021年共更新4次人事任免。三是增设政策宣传咨询窗口,在办事服务厅增设政策公开栏及咨询窗口,及时宣传减税降费等重要税费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不断强化政务公开保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增强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积极选派骨干参加省、州局和县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有效提升工作水平。二是狠抓工作落实,梳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结合县局实际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对标对表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及咨询、申请、监督渠道对外公布,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

2022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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