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贵定县税务局的2019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贵定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854-5220240,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贵定县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广大纳税人、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事项的高度关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注,加强监督考核问责机制,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满足了广大纳税人、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在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1 |
26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210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28.6万元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本表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与公众日益增长的对税收知识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舆情判断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和实效。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加大对人民群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贵定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