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长顺县益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因无法采用其他文书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对纳税人长顺县益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
请长顺县益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地址:都匀市斗篷山路与凤啭路交叉口黔南州税务局大楼)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黔南税二稽检通〔2025〕1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黔南税二稽通〔2025〕56号)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税务检查通知书》(黔南税二稽检通〔2025〕10号).pdf
附件2.《税务事项通知书》(黔南税二稽通〔2025〕56号).bmp
联系人:杨泽慧 执法证号:黔税稽5227250014
程冬冬 执法证号:黔税稽5227230020
联系电话:0854-8224928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