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规定,现将遗失的税务检查证内容公告如下:
一、持证人姓名:马茂峻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码:黔税征522730220004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二、持证人姓名:彭伦勇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码:黔税征522730210012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三、持证人姓名:刘松松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码:黔税征522730190054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以上三本证件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里县税务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