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龙里县税务局现将遗失的税务检查证内容公告如下:
一、持证人姓名:黄家惠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码:黔税征522730190013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二、持证人姓名:陈基举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码:黔税征522730190003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三、持证人姓名:黄军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码:黔税征522730190014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四、持证人姓名:王家义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码:黔税征522730190033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五、持证人姓名:邬海星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码:黔税征522730190035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六、持证人姓名:裴霞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证件号码:黔税征522730190027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以上六本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里县税务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