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随机抽查制度,坚持公平公正执法,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于2024年1-6月对全州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取了15户企业确定为2024年异常稽查随机抽查对象,现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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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将对上述企业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
上级部门交办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协查案件、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已发现涉嫌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企业,不列入上述随机抽查范围,稽查时间和频次不受上述限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