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荔波县税务局从重点领域监管、“信用+风险”监管、中介服务监管三个方面着力,深入推进税收精准监管,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抓好重点领域风险管理。认真落实好税收网格化联络员制度和“分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细化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千户集团企业联络员,积极配合省、州局做好千户集团企业、省州列名企业、规上企业管理工作,对大企业税收风险过程进行“全流程”精准管控,通过“税源大走访”“春风行动”等为契机,及时化解企业在税费需求、政策享受等方面的难题,充分掌握大企业税收风险状况,加强对涉税风险问题跟踪解决和及时反馈。
做好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积极落实失信惩戒措施,按照《贵州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D级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内部的失信惩戒措施。做好动态“信用+风险”监管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税人员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遇到的各类问题事项。2023年来开展纳税信用等级发布及动态调整工作,共完成2627户发布、1户复评工作。
做好涉税中介行业监管。按照《关于做好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好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工作。通过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县涉税服务机构包保服务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机构人员信用管理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税收监督力度。
(来源:荔波县税务局 姚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