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在2019年4月,国家为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释放企业活力,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推出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退税。
政策出台至今,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辖区内满足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有4户,其中福泉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属于环保企业,因后期要享受即征即退税收政策,不申请退税,福泉市川泉建材有限公司根据企业自身发展,考虑到后期开票增多,打算将税款进行留抵,福泉市钟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原本计划将税额进行留抵,但由于疫情影响,企业经营不如以前,税额无法完全抵扣,在今年12月3日决定退税。
为保障企业切实享受到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福泉市税务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对福泉市钟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退税辅导,管理员通过微信将退税填报说明、实际享受的退税政策文件、需留存资料等一一详细耐心告知退税经办人,因电子税务局中设置一旦发起退税,资料必须准确,否则会推迟到下月,分局为避免出现该类情况,决定实地辅导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网上提交退税申请,共同计算相关填报数据,保证数据准确性,提高办理效率,节省办税成本,在我们税务干部一对一的贴心辅导下,福泉市钟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收到了退还税额431,080.37元。该公司财务人员王菊珍说道:“太感谢你们税务干部了,这个退税申请表,还好你们下来辅导了,不然我肯定会将进项税的数字填错,只能推到下个月才能退税了,这个退还的税额,为钟南公司减了负,非常感谢国家政策的支持!”(作者 黄德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