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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税务:自查整改再发力做好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

   2020年01月08日 08:35:33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部分省税务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以及省局、州局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自查整改再发力,做好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

  深入剖析、细化分工,加强增值税发票系统管理。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部分省税务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关情况的通报》开展自查整改,针对典型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并建好细化台账,对台账上的问题逐项清理,涉及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担当,相互协调配合做好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

  层层审核、步步把关,加强实物发票管理。按照省局、州局的工作安排,对发票保管、发票盘存、发票发放以及发票配送方面进行自查。实地查看发票库房设置标准,排查税务干部发放发票流程是否存在风险点,重点收集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从发票库房保管到发票配送层层审核、步步把关,防止出现因管理不善出现发票丢失、错发发票等情况。

  事后总结、完善措施,夯实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自查工作结束后,对发票管理工作中易发生风险的地方进行总结,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确保自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发挥自查工作的效用。(作者罗金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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