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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税务:“三强化” 严守组织收入原则 确保减税降费执行不走样

   2020年01月06日 09:07:25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临近岁末,福泉市税务局为确保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实到位,积极采取“三强化”措施严守组织收入原则,避免征收过头税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不打折、执行不走样。

  强化法律意识,树立依法征税理念。福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泉在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上强调,要持续推进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务必做到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依法规范征收税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全局上下要切实强化法律意识,切实树立依法收税的理念,守住这条红色底线。

  强化问题自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福泉市税务局近期多次对自身工作开展检查,对过头税费的问题也不例外。局内相关部门对过头税费征收问题积极应对,认真核查,按时将自查结果上报,经自查后暂未发现收过头税费的行为。借本次自查,规范了福泉市税务局的税收执法行为。

  强化工作纪律,细化执法问责机制。严格在执法操作规程上下功夫,要求全局税务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市局纪检组定期针对该问题进行调查,一旦发现出现收过头税费的现象,及时追责通报。同时,加强入库税款分析监控,定期排查是否存在征收“过头税费”的问题,一旦发现及时整改,切实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作者文竣纬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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