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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2日 14:49:19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的2025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公开范围,聚焦重点领域、系统梳理公开事项,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与税收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2025年共计办理行政许可数量0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456件,行政强制0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确保能够准确且及时地回应群众需求。但在2025年,我局没有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对公开信息的管理流程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定期开展对公开信息的清理与更新,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有效性与及时性,更加契合群众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开展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重点在打造线上、线下双平台构成的“全方位、多维度”信息公开矩阵,以线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以线下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办税工作人员等渠道进行辅助,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

我局明确监督保障主体责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办税大厅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部署、日常的督导、各个环节的总协调;分管领导负责所有业务信息发布的组织、审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未产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策公开的可读性与实用性不足:对税收政策的解读中包含较多专业术语或法规条文的表述,不够通俗易懂;三是公开渠道的融合度有待优化:线上线下公开渠道联动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渠道信息更新不同步。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入手积极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融入更多的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策解读团队建设,采用图表、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和易懂性;三是整合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效能:推进线上公开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信息同步更新、资源共享,同时强化线下渠道的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厅公开阵地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渠道的公开信息能够同步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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