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税办便函〔2019〕118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舞阳镇鸿盛广场5栋。邮编:557700,电话:0855-572271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黔东南州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服务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办税大厅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部署、日常的督导、各个环节的总协调;分管领导负责所有业务信息发布的组织、审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印发了《剑河县税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表》,制定了《剑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了全局的主要工作任务及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专人专岗负责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事项。
(三)明确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内容。按照贵州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流程、时限等相关标准,进一步梳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对不适应形式要求的规定进行调整和清理。遵循 “公开、透明、公平、便民”的原则,利用贵州政务网、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等载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9条。其中,行政许可项目数量为5项,比上年减少一项,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为92条,已全部对外公开;2018年A级纳税人名单有15户,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2条,非正常户公告14户,欠税公告53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577条,委托代征公告3条,均已已对外公示;行政处罚项目33项,处理决定数量243条已对外公示。公示路径主要通过镇远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1 |
9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66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243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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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表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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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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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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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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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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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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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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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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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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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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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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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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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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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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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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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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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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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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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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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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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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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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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入手积极改进:一是以坚持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重点,在主动公开和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等方面争取突破,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基础;二是以创新为基石,争取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方面、多维度开展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