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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9日 16:45:5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黔东南州税务局(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宁波路6号,邮编556000,电话:0855-8220688,传真:0855-8262701),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黔东南州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税务局、州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制度落实,完善流程规范,加强平台建设,以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为着力点,全方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特别是执法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规范内部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的审核把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学习严格遵照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以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式样标准》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参考模板》做好本单位接收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和答复工作。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推进。2020年全年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有力推进税收征管及执法信息公开,发布黔东南州纳税人欠税情况、及时公示黔东南州稽查局重点税源双随机选案纳税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涉税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1.依托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两微一网”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税务局网站黔东南板块方面:完善板块内容,根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堵点、难点,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置,今年加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栏,提升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检索、下载所需要的信息。微信微博集中回应社会关切,内容对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扫黑除恶、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服务市场主体培训等专项政策解读进行发布讲解,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通过贵州税务局黔东南板块共推送工作动态305条,通知公告213条,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信息168条。“黔东南税务”共推送信息389条,官方微博转发文章1619篇,阅读量达到388228人次。

2.自制户外LED显示屏,打造“权威准确、迅捷高效”的自有平台,保障每日8小时以上的时间持续播放,及时在疫情期间向纳税人、缴费人进行政策宣传、问题疏导。政策公开辅导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今年全州共开展纳税人培训181期,培训7836人次,其中新办企业参训2418人次。加强热线和网站纳税咨询的衔接和整合,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2020年转办、督办12366工单643件(其中咨询544件,涉税举报93件,意见建议6件),12366远程坐席承担分流咨询电话30403次,有力满足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税收业务咨询和涉税事项查询需求,畅通权益救济渠道。

3.联动地方媒体,形成宣传合力,提升公开效果。与黔东南日报、黔东南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当地资深媒体合作,主动提供素材,更好的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2020年全州共在《中国税务报》刊载文章15篇,贵州日报刊载17篇,当代贵州6篇,《黔东南日报》20篇,黔东南州电视台播放税收新闻20余条,税收政策飞字幕3000余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五)加强监督保障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工作由税宣中心有序推进。局内各部门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提请发布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承办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法制科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3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98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管理需公开文件发布不够及时、专栏设置不够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指导不足工作推进不够均衡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专人负责,缩短信息公开的动态流程;二是根据升级改板后的网站专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三是加强指导督导,加大基层培训力度,建立沟通机制,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县及以下税务机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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