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19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州税务局(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宁波路6号,邮编556000,电话:0855-8220688,传真:0855-8262701),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 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促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依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动对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税务决策、政策法规、政策落实、政策清理、政策解读、征管改革举措、税收数据信息、税收执法信息、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重大服务举措、办税(费)服务、机构职能、政府采购等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做好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社保非税划转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税收政策和举措公开,不断丰富公开方式,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便民性,进一步促进了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保障了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顺利实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梳理各部门应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工作分工,建立工作联络组,安排专人及时收集各部门拟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建立行政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不断加强行政公文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的审核把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第一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首先抓好国地税两家网站升级整合工作,最大限度发挥网站新媒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公开,严防风险,规范发布消息,加强解读回应,优化税费服务,完善互动交流,加强联动协作,加强工作保障,加强新闻媒体规范化管理。全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市州栏目-黔东南州税务局”159条,以及“黔东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税收政策法规、税收热点、工作动态和扫黑除恶等信息225条。加强与地方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截止12月份,接受纳税人咨询68人次。今年共发放宣传资料247100份。
2.发挥税务特色平台作用。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我局积极推广使用12366知识库,在办税大厅咨询台电脑安装12366平台,导税人员也引导纳税人和税务干部登录此平台学习和查阅12366知识库相关知识。在办税服务厅推行服务承诺,公开承诺涉税业务办结时限和服务标准。认真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对外公布纳税信用评级名单。加强热线和网站纳税咨询的衔接和整合,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2019年转办、督办12366工单289件,12366远程坐席承担分流咨询电话16710次,涉税举报136条。有力满足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税收业务咨询和涉税事项查询需求,畅通权益救济渠道。
3.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税收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协调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019年在贵州日报、黔东南日报、多彩贵州网等发布稿件1115篇,在黔东南州电视台播放税收新闻3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岗位人员职责公开。将人员名单、职务、工作职责等信息进行上墙公示,保证人员职责公开。二是铸勤任务公开。通过铸勤平台的录入,晾晒个性式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绩效考核,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的,予以扣分处理。三是拓宽公开方式。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大厅作用。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税收宣传栏、宣传资料架、涉税公示公告栏,公布办税事宜,重点对办税流程、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服务承诺、投诉监督电话、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等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公布税收政策,公布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341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3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94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表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黔东南州税务局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拓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和信息公开形式以及提升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
2019年,黔东南州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以及黔东南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聚焦工作不足,着力补齐短板,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严格信息审核与发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二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拓宽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渠道,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的建设,注重引入形式多样的公开载体,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涉税信息公开查阅平台。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五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有监督、有考核,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