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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麻江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9日 14:59:3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麻江县税务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州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局办公室对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和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工作纳县局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加强了对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二)规范信息内容,完善政务公开信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州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内容,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类别、内容、责任部门、发布时间和发布渠道,规范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及成效公开。2020年我局连续第七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落实24项76条具体措施。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185项,实现足不出户全程网上办166项,线上线下融合办19项,线下预约办16项,线下延期办28项。2020年我局还制定了《麻江县税务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任务分解表》,对照条例内容,列明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完成时限,明确牵头责任部门,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质量。三是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工作要求我局落实了三项重点工作。第一项是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通过第29个税收宣传月宣传活动的开展,对非接触式办税、纳税服务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税收政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非税收入和社保费缴纳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重点向企业代表讲解了关于税收政策与企业密切相关的问题,在进一步加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的同时收集企业在复工复产方面的相关需求,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存在的问题。第二项是归纳梳理扫清政策盲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各类优惠政策信息,编制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目录,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有关捐赠税收政策、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等做出归纳整理,帮助企业解读抗“疫”惠企的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第三项是加强调研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对我县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帮扶,通过调研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复销的真实情况,结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将相关政策进行点对点落实,统筹制定复工复产复销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上报运行机制,建立指导协调、信息沟通、宣传辅导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优惠措施落实落地。

 (三)严格信息管理,做好监督保障工作。我局持续开展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县局信息公开机制能动性,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审查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既防止应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按规定开展保密审查,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把关,多重审核,防止直接上网。

(四)扩宽信息公开途径,拓展政务公开覆盖面。我局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拓展传播阵地。通过办税服务厅张贴税务公示、政务公开公告栏、税企平台、QQ群、微信群、OA办公系统、不定期举办税收政策解读、开展税企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多种形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有效的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9

0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6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广泛、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不够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快速反应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不断深化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整改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优化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三是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建立快反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细,常抓不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局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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