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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2日 15:09:28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公布黎平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税收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总计1114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条,行政处罚信息1113条,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操作规范性,以促进信息公开发挥为民、便民、惠民、利民效用。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州局统一安排部署,明确县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管理责任股室,安排1人兼职负责政府信息采集、编制和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黎平县税务局对外公开网站由贵州省税务局统一搭建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对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

黎平县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保障群众监督权利。及时更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相关部门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利用新媒体和信息手段赋能不足,内容较为单一。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工作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丰富信息公开与宣传载体,积极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拓宽信息传播覆盖面,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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