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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9日 14:49:01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过认真对照检查,现将我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凯里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总局、省局、州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2020年,凯里市税务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了相应调整,明确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加强对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局党委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在全局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股室协调配合的管理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制度办法的落实

   2020年,凯里市税务局认真组织对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学习,抓好州局《2020年黔东南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贯彻落实并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落实好州局制定下发的《税收信息对外提供实施办法》,严密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并组织干部层层签订保密承诺书,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起有效的运行约束机制,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监督到位、奖惩到位。

    (三)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

    2020年,凯里市税务局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依照政务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程序,对需公开的每条政务信息内容进行层层审查后方予以公开,有效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不涉密。

    (四)突出信息公开时效

    2020年,凯里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利用凯里市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媒介,通过纳税人学堂、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公布税收政策、工作动态及时发布应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电视专题新闻等形式,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宣传。对于年度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及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按时公布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按期公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按季公布欠税公告,实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电话等,,确保公众能及时全面获取有效信息。

同时,结合税收宣传综治宣传月、宪法宣传日、满意度大走访、税收调研、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税务干部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资料,深入企业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进行解读,倾听纳税人诉求,热心解答纳税人的咨询,利用进村入户走访开展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税收政策的知晓率及对税务部门的满意度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截止2020年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8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3

170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1344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表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仍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

2021年,局将着重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二)健全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做好信息提供、审核、网站维护、发布等各环节工作;对现有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和完善,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限、审查方式等内容,明确更便于各部门实际操作,强化组织协调、考核评价工作,形成良性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准确性。

(三)丰富内容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总局、省局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充分发挥办税厅的各类咨询服务功能和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的宣传服务功能,与税收宣传月活动、日常税收管理宣传、专题性税收宣传相结合,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税法公告等形式,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税收工作透明度,畅通征纳沟通渠道,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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