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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9日 15:53:11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排洞上寨,邮编:556799,电话(传真):0855-7220701。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工作,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便民性,较好地完成各项公开任务,进一步促进了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保障了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围绕“三大战略”、法治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公开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公开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税务机关效能,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2020年共计办理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229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202件。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锦屏县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要求。2020年,锦屏县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未收到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投诉情况,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凡属要公开的信息,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紧密结合,促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四)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工作要求,从制度上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绩效考评。在公开前,明确好拟发布信息的内容,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服务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9

0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0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1

67798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借助新媒体创新推进信息公开的措施还不够多。

在下一步工作中,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克服困难,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罚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培训。引导工作人员主动学习,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做好法律、税收、政策等各类知识的积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确保学懂弄通,增强工作人员的履职本领。三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加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使用和维护力度,以纳税人和缴费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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