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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01月10日 13:25:11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严格规范执法,为服务税收现代化建设和黔东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2024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学法用法制度落实,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将新法新规、税收新政策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全州税务干部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税收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税收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三是推进学习成果转换。建成“贵州税务党性教育基地·黎平”“黔东南州税务局党史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彰显地域特色,《浅析民族地区税务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课题获税务总局机关党建创新案例和课题研究成果评选二等奖。抓好“八五”普法宣传和中期评估工作,黔东南州税务局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丹寨县局、镇远县局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开展“牢记党的光荣历史,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弘扬革命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等主题活动,凯里市税务局荣获“全省税务系统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优秀单位”。

二、健全税务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牢牢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同共治,圆满完成组织收入总目标,提升经济税收分析质量。2024年,全州税务系统完成税费收入267.35亿元。二是精细化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政策找人”机制,编制酸汤、旅游业、白酒、医药制造等16个行业税费服务指引,依托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涉税信息,稳步推进红利账单评估工作。2024年,现行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减免各项税费3.67亿元,落实支持制造业发展政策减免各项税费5.4亿元,助力我州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开展“千名税干走千企”活动,走访服务886户重点企业,帮助解决126个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将税费诉求解决在基层,避免升级为税费矛盾争议。主动对接辖区金融机构,通过“银税互动”帮助4111户次市场主体获得11.47亿元无抵押贷款。“以税为媒”畅通供销链条,与工商联、市监局加强协作,帮助中小微企业对接当地龙头企业产供销需求,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为企业精准匹配供销商509户次,促成供销合作26次、金额3510.58万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

一是强基固本夯实法治基础。耕好税收普法“责任田”,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按年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压紧压实普法工作责任,细化量化普法工作任务。坚持“先考证、后上岗”原则,抓实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将法律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合格率达100%。组建29名公职律师服务团队,建好公职律师“智囊团”。建设涉税争议服务中心、法治扶贫点、“枫桥式”税务分局,助力结对帮扶村的王家坪村成功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把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违规招商引资涉税减免政策措施和涉及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查,未发现上述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复议委员会等依法行政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二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深化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等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照工作规则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断提升民主决策水平。三是坚持重大决定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发挥法制机构参谋助手作用,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统筹融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执法内控体系,严格遵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针对审计问题统一执法口径和执法标准,推进税务行政处罚精确执法,提升执法满意度和公信力。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对首次发生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等14类轻微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2024年共计711(户次)纳税人依据“首违不罚”免予处罚。对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形成预警监测、精准执法、事前提醒的良好机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规范程序,确保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案件审理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有效性及依据的适用性,通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对少数检査错误的案件及时予以纠正,避免了税收执法错误。2024年,黔东南州税务局受理重大税务案件11件,审结12件(其中1件为上年结转),所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没有发生纳税人及缴费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三是严查狠打,精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八部门”资源共享、协同联动、数据赋能、精准打击的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等开展联合分析研判、联合打击,对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利用空壳公司暴力虚开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快、精准打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印发《全州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黔东南税函〔2024〕110号),成立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全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强化日常工作中的突发事件预防机制,着力从制度层面优化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为各项工作的平稳有序保驾护航。

七、健全涉税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基层的实践运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探索“前端源头治理-中端多元调处-末端复盘优化”的“三端”税费争议矛盾治理新模式,推动全州税费矛盾有效化解。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作为税费服务诉求解决的关键环节,创新“枫桥式”工作法,积极排查并成功化解各类涉税费争议156起,全州受理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件,切实将矛盾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2024年,全州已建成39个“枫桥式”税务分局。其中4个分局荣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优秀单位;1个分局在省委政法委举办的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大比武中斩获现场评比全省第一,全省税务系统第一的佳绩,并被表彰为2024年贵州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八、健全法治税务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以数治税创新落实

以金税四期上线为契机,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按照“四个转变”“四个匹配”要求,探索优化税费征管岗责体制改革,创新打造“两端+中枢”的团队管理服务新模式,创造性推进效能税务建设,大大提升了税费征管服务、风险应对的能力和水平。运用征纳互动搭建“线上业务集约处理中心”并升级打造“税费e办中心”,实现税费业务线上一站办结。横向开展“全国跨区协同”服务,通过后台数据共享与电子资料在线上传,实现税费业务全国通办。纵向通过机器人智能回复、人工坐席远程协同以及留言问题限时反馈等方式,实现业务办理“同频”帮办、助办,实现100%线上办、跨区办、云端办。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成品油领域、农产品发票管理等重要事项开展监督,强化对稽查部门和稽查干部履职尽责、税收执法、廉洁从税等情况的监督,完善稽查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分局发票代开、风险应对、一般程序处罚、税务注销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防范税务干部廉政风险。二是持续开展内部快反机制问题核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打造“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运用”问题快反闭环管理机制,破解问题周转频次高、处理时间长的难题,确保问题得到快速高效解决,有效遏制增值税发票管理中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违纪风险。三是推进税务信息公开。及时在地方政务信息网站、办税大厅、电子税务局等进行税务行政许可、涉税政策、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税务工作的知情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2024年,全州税务系统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238条、税务行政处罚结果10099条。

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省税务局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以党建引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推动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二是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示范带动、监督检查的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和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考核,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三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夯实税收现代化基础、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实践,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一年来,黔东南州税务局法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法治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但与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目标相比,与贵州省税务局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税收法治工作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5年,黔东南州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部署,围绕落实税务总局关于聚焦“一条工作主线”、突出“六个着力强化”工作要求和全省税务“1234”总体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政治建设,着力抓好税费政策落实,着力规范税务执法,着力打造过硬政策法规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提质增效,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黔东南篇章贡献积极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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