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及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州委州政府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工作,推动我局依法治税向纵深迈进。持续保持“零诉讼、零复议、零舆情”优异成绩,2022年营商环境“纳税”指标位列全省第一,持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现将2023年度开展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州局党委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持续开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税务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坚守“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通过统筹组织收入、税种专班精准发力、重点企业走访等各类措施,圆满完成组织收入总目标。2023年,全系统共计完成税费收入281.91亿元,同比增长39.13%,增收79.29亿元。
(二)精细化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202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延续优化完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政策项目多、落实要求高。巩固拓展“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策略打法,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微信等精准推送政策312条、56.31万户次,开展“政策找人、精准服务、推动发展”千人大走访,以“四不两直”检视政治力、“政策找人”检视组织力、“精准服务”检视战斗力、“征纳座谈”检视认可度、“严查内错”检视满意度、“纵合横通”检视共治度、“成效评估”检视贡献度,助推税费红利“精准落袋”,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63亿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
(一)多措并举开展税法宣传普及。一是突出宪法、民法典首位。将《宪法》《民法典》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内容,把加强宪法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党建工作要点,在干部入职、提任、“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扎实开展宪法宣誓活动180次,通过召开讲座和海报、媒体等方式广泛普法。“八五”普法以来,累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53次、宪法宣传活动56次、民法典宣传活动58次,制作普法海报、视频、公益广告等120余个。二是突出税费法规培训。积极探索“云端普法”,在内网网站开设“八五”普法学习专栏,联合州司法局与四川乐山、宁夏中卫、广东佛山、辽宁锦州、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内蒙古包头高新区税务局“云端联线”集成税收普法宣传,得到多家省级以上媒体和税务总局内网宣传推介;与安徽合肥、河南鹤壁税务部门借力侗族大歌、黄梅戏、豫剧等民族文化,通过视频联线共同开展“春风十年 唱给你听”普法宣传活动,各平台点击观看量超过300万人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好评,“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得到省人大、省政协工作组的充分肯定。
(二)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及时公布税务行政审批相关公告及税收政策,落实好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零超时”、受理单制度、纳税人评议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税务”方式,探索开发税务行政审批管理平台。按总局安排部署先后两批取消26种文书报表,三批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对符合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人年申报增值税次数由12次简并为4次,仅保留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培育“智囊”资源,执法水平再提升。全面提高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人才兴税战略,按照“春训、夏练、秋考、冬评”业务培训总体要求,建强“青年夜校”“晨学例会”“学习兴税”等线上线下学习阵地,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在2023年全省税务系统业务大比武活动中取得团体第四名的成绩,1人在全国税务系统“智税·2023”技能竞赛数据分析岗斩获第33名的佳绩,1人入选全国领军人才、6人入选全省青年才俊、12人入选省税务局人才库、10人入选省税务局兼职师资,新增“三师”等资格证书人才5人。
(二)“刚柔”并济,行政执法更精准。一是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执法内控体系,严格遵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针对审计问题统一执法口径和执法标准,推进税务行政处罚精确执法,提升执法满意度和公信力。二是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对首次发生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等14类轻微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2023年,共计388(户次)纳税人依据“首违不罚”免予处罚。对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形成预警监测、精准执法、事前提醒的良好方式,有效地消除了纷争和矛盾,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严抓监督执纪,纠正执法过错。严格执纪审查,加大涉税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和追责问责力度,深化“以案促改”,抓好常态化警示教育,形成对行政权力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五、健全涉税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推行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坚持“渠道通畅、回应及时、高效解决”的原则,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服务中心”,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诉求。借鉴“枫桥经验”,创新纠纷化解方式,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机制,率先把党建联系点建成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对于在办税服务厅现场发生的简单涉税争议,实行“首问受理——大厅主任调解——值班领导兜底”的快速调处服务模式,处理时间压缩至1日内;对于无法现场解决的事宜,通过“公职律师涉税争议服务中心”与“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改进联席会议”进行分类限时处理,构建预防、管控、解决涉税争议的长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厅、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争议就地解”。全州税务系统连续三年“零诉讼、零复议、零舆情”,从江县局“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做法得到税务总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获得2023年贵州省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建设示范单位表彰。
六、健全法治税务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以数治税创新落实
(一)以数治税进程有新进展。稳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成功上线统一身份平台,认真落实好“预先服”“随票服”“网格服”,推广扩围纳税人61402户、占比96.9%,纯数电纳税人52883户、占比86.44%、排名全省第一。建立以州委、州政府领导为组长的社保费统模式领导小组,完成统模式改革阶段性任务。优化“一厅集成”智慧办税厅,荣获2022年贵州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三等奖”,是全省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唯一获奖的创新项目。
(二)税收治理能力有新提升。创新完善税务登记率、准期申报率、税款入库率等“十三率”征管质量专项考核指标体系,推动税费征管工作回归到税收治理的规律性判断和驾驭上来、回归到依法治税的轨道上来。认真开展《意见》落实中期评估,完成66项改革任务自评、得分6600分,推进机制自评结果自评得分100分。在台江县试点推行“数据赋能+减量优服”社保费服务新模式,进厅缴费人数同比下降91%,入选省税务局《意见》落实直联项目和黔东南州“一市一示范”项目。
七、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省税务局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以党建引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不断将党史学习教育激发的精气神转化为推动税收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推动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抓好学法用法制度落实,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将新法新规、税收新政策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强化领导干部自身法治意识,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带头作用。
(三)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切实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示范带动、监督检查的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和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列入本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和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组织税务干部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部署落实好主题教育各项任务,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不断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夯实税收现代化基础、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实践,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八、下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打算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教育、主题教育常态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体推进管党治党和税收治理,擦亮党建、文化、服务品牌,建强模范税务政治机关,“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同时,扛牢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开展酒驾醉驾等职务、非职务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防范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全力以赴抓好税费征管主业。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坚持依法治税、严打违法、前紧后稳、应收尽收的工作思路,统筹打好“征、管、查、税法救济、党风廉政”组织收入组合拳,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全力完成一季度“开门稳”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同时,不折不扣落实落细最新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税费红利应享尽享。
(三)蹄疾步稳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持续推进金税四期、“数电票”“数据赋能+减量优服”社保费服务新模式、公检法税跨部门综合监督等税费征管改革,切实提高征管质效。
(四)持之以恒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法治、公平、文明、便捷、高效”原则,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办税缴费耗时。大力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办税厅)建设,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巩固提升“贵人服务·黔诚税悦”品牌影响力和黔东南营商环境综合竞争力。
(五)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黔东南税收事业现代化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选育管用”链条式强化人才培养,激励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我州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领域,为建设“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锦绣黔东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