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撰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盘州市税务局联系,联系地址:盘州市胜境大道327号,联系电话:0858-3637039。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盘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深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盘州市税务局按照“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据《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紧扣税务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等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要素进行了明确,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项目及时主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除书面申请外,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网络平台,公布依申请公开联系地址、方式等,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成立我局“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按照《条例》“拟公开的信息凡公开必审核、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要求,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凡公开信息均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按照规定流程层层审核把关,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规合法、公开及时、途径形式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配合省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维护工作。根据《目录》要求,配合省局市局建好网页各公开板块,并做好定期更新工作。此外,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依托公共媒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凉都税惠APP、税企微信群、QQ群等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提高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税务部门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指标,严格督促考核指标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要求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六盘水市税务局主动公开目录》要求公开信息,借力中国税务报、多彩贵州、当代贵州、盘州快讯等主流媒体主动对外宣传,共计690条。其余为在宣传栏处等公开宣传各类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包括公告通告文件、税收政策、税务行政权力信息、税收征管举措、税收服务信息、税收数据信息以及其他涉税信息。盘州市税务局主动公开途径有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咨询热线、主流媒体宣传、纳税人学堂以及税收宣传月等各类渠道。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8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8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盘州市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盘州市税务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开范围的拓展、公开内容的细化、公开渠道的融合及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个税改革、减税降费、社保费划转等重大事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梳理分类税收制度,逐步试行税收制度分类公开,提高税收制度分类公开的科学性不断提升盘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分类推送公开内容 精准定位服务对象
一是根据疫情管控要求,让政策多走路,纳税人缴费人少跑腿,以政务大厅宣传为公开主渠道,通过微信群、QQ群、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其他渠道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效。为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二是及时宣传国家最新优惠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及特殊人群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不折不扣将税收政策红利释放到位。三是围绕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推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减负前行。
(二)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深化征管改革力度
一是多次组织对《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集中学习培训,常学常考,确保税务干部学懂政策、悟透精神,奠定坚实征管与服务基础。二是在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主动及时公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清单等便民利民政策举措,加强公开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三是加大政府解读力度,针对“一城通办”“24小时办税服务厅”“最多跑一次服务清单”“套餐式服务”“优化服务十项承诺”等开设专栏解读,通过图解、视频等丰富解读形式。针对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等重大事项通过主流媒体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策解读的知晓度。四是严格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五条禁令”》,主动公开执法服务监督电话及维权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创新拓展公开渠道,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一是打造“盘盘话税收”税收宣传品牌,通过贵州省税企互动平台搭建税收宣传直播课程,各股室业务骨干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截至目前已经开展19期直播课程,线上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问题共50多个,课程观看人数总计超10000人,点赞总数达到4.5万余次,以丰富的内容,合理的课程设置,有效解决了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涉税问题。二是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6期250余人次,组织“察实情 办实事”走访活动,组建宣传小分队问计问需纳税人缴费人,目前开展4次活动,为128户解决226个涉税涉费问题。纳税服务股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帮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2021年共完成12366纳税服务热线涉税费工单85条,其中涉税费咨询57条,所有工单均在期限内完成,未出现逾期情况。三是落实“好差评”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通过对内培训与个人自学方式结合,提升纳税服务水准,2021年全年“好差评”满意率100%。
(四)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管理保障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流程有机结合。依托上级门户网站、盘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本单位地址、邮箱、电话等重点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纳税人缴费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二是积极组织专人参加总局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并通过结业测试,通过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坚持积极主动按时按要求公开,主动接受上级监督及社会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盘州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