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六盘水税一稽公告〔2025〕101号
贵州景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0221MA7ML61B7N):
我局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六盘水税一稽通〔2025〕204号),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于无法用其他方式进行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现对你单位该文书进行公告送达,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贵州景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书.doc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