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六盘水税一稽通〔2024〕118号
盘州市仁和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0222347016001F):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
你单位若未在失信信息公布前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六盘水税一稽处〔2024〕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六盘水税一稽罚〔2024〕1号)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盘州市仁和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91520222347016001F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翰林街道蛾螂铺村
法定代表人:黄波 男性 520202********5111
二、案件性质
逃避缴纳税款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逃避缴纳税款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32.19万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32.19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66.09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