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下附件所列企业在税务金三期系统内登记的注册地址信息及电话信息无法与纳税人取得联系,税务机关无法送达《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名称及对应文书字轨号见附件所列。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附件中所列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执行室领取《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春、赵娟
联系电话:(0858)8695045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社会信用代码 |
名称 |
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 |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
92520222MA7F094N17 |
盘州市阔融商务服务中心 |
陈青红 |
六盘水一稽不罚(2024)20号 |
92520222MAALYJ2H3M |
盘州市邦修保洁经营部 |
刘伟 |
六盘水一稽不罚(2024)32号 |
92520222MAAM17AX32 |
盘州市标达市场营销经营部 |
李宾宾 |
六盘水一稽不罚(2024)8号 |
92520222MA7BH8629Q |
盘州市冠领维修经营部 |
任冠军 |
六盘水一稽不罚(2024)33号 |
92520222MA7CL4JP1N |
盘州市超格商务服务中心 |
胡靖 |
六盘水一稽不罚(2024)18号 |
92520222MA7BP3485H |
盘州市秀启商务服务中心 |
刘兴华 |
六盘水一稽不罚(2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