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党委2023年9月25日研究决定:
方成明任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局长职务。
骆江任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肖兵任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九庄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局长职务。免去何少塨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副局长职务、二级主办职级。
免去路绍阳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永阳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党委2023年9月25日研究决定:
方成明任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局长职务。
骆江任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肖兵任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九庄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局长职务。免去何少塨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副局长职务、二级主办职级。
免去路绍阳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永阳税务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