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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2日 16:59:1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2025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s://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851-88231660),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花溪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强化监督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5年,花溪区税务局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党委班子成员调整等信息,全年发布工作动态43条。依法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全年发布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4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3082项、行政强制处理决定8项(以上数据均包含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数量)。此外,按规定公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情况、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欠税公告及委托代征公告等信息40期。

(二)依申请公开

花溪区税务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优化内部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照答复规范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花溪区税务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各项规定,加强信息发布源头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备案与动态更新。全年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辅以分管领导抽查、部门交叉检查等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花溪区税务局积极依托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设置部门专栏与税收管理栏目,统一规范发布信息,提升网站管理效能。协助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花溪区人民政府持续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明确功能定位,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法规、提供便民服务。通过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多渠道拓展公开方式,着力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

(五)监督保障

花溪区税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体系,明确考评指标与责任分工,依据考核反馈及时落实整改。通过开展纳税人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与建议,将评议结果作为优化工作的重要依据。花溪区税务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设立政务公开专职岗位,定期开展内部案例研讨与业务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舆情应对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着力打造稳定、专业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与参与权,花溪区税务局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征纳互动平台、对外公开电话及办税服务厅意见箱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广泛征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保持咨询、申请、投诉渠道畅通高效,形成内部考核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保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82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花溪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依法公开职责,积极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但仍存在以下需优化改进之处:

存在问题

1.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与可读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政策文件解读材料仍偏重于原文转述或条款罗列运用图表化、案例化等方式进行通俗化、场景化解读不够充分,与特定行业、群体的关联性阐释不够精准。

2.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的广度与协同性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加强。目前,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网站与公示栏,渠道相对单一。在利用新兴传播媒介、拓展线下便民公开点,以及推动不同渠道间信息联动发布与功能互补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1.创新解读形式,聚焦受众需求。加大采用图文解读、短视频、政策问答库等形式进行解读的力度,鼓励运用真实案例和具体数据,增强解读的亲和力与引导力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分众化、靶向性解读,提高政策服务的精准度。

2.拓展多元渠道,扩大覆盖范围。在巩固现有信息公开成果的基础上,积极评估并探索利用更多符合规定、受众广泛的新媒体平台和社交工具。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办税服务厅、一刻钟税费便民服务站地方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推动信息公开向基层一线延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花溪区税务局没有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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