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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9日 11:44:29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共五项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2020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加快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

及时成立、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形成由办公室统筹,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公文公开审查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拟制公文时,要求起草部门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拟不予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确保“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

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明确的三大类16项公开事项进行主动公开,2020年,根据花溪区税务局机构调整情况,及时公开了调整后的区局职责、内设机构职责及领导班子成员等信息;年内共处理1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公开;积极转发上级各项税收政策,年内公开涉及办税时间、办税指南、办税地图、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称及其信用情况、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事项、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欠税公告及委托代征公告等10项内容;转载税收政策文件34条;在多彩贵州网、民族新闻网、贵阳网等外部网站刊登新闻70余篇,积极向外界展示税务部门税收宣传工作的举措和成效。

(三)加快平台建设,提高公开效率

依托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加快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花溪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中规范设置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等模块,积极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丰富平台内容。同时,利用花溪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公示栏、宣传资料架等原始政务公开途径,依法依规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扩宽纳税人诉求通道,做好对外联系电话公开,包括涉税业务联系电话及行政事务联系电话,及时公开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电话信息,方便纳税人及时反映涉税诉求、收集纳税人意见、监督税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0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73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4

230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21288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花溪区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税收政策及各办税事项、涉税信息。方便纳税人了解涉税事宜办理流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区县局没有自己的对外网络平台、无微博公众号和微信号,仅依托于区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大厅公示栏和上级部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工作方式较为传统和单一,信息公开受众范围较窄。下一步的工作中,将按工作要求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合理规划政府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保证各类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花溪区税务局按照《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

一是深化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公开。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市局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梳理了本机关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责事项,编制了权责清单并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二是规范税务机构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依法公开了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三是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要求,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

利用全国第29个税收宣传月契机,紧扣“减税费助复产 优服务促发展”这一主题,采取线上+线下模式,进一步加强“六稳”“六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由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走访,全面深入解读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同时加强税费政策落实效果宣传,通过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的典型案例,深入宣传阐释助力“六稳”“六保”工作的税费政策落实举措及效果,2020年共在多彩贵州网、民族新闻网、贵阳日报等媒体发布税收新闻70余篇次。

(三)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

一是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把握“不进厅、不接触、网上办、预约办“这条“主线”,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业务事项网上办,对确需线下办理的业务,积极推出“预约式”服务,通过电话预约、微信预约等方式,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同时严格执行办税服务厅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避免进厅纳税人拥堵扎堆增加疫情感染风险。二是推进办税缴费便捷高效透明。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动态更新并公开办税缴费服务指南,推进透明化办税缴费。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三是加大办税缴费问需服务力度。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及时公开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电话信息,拓宽意见建议收集渠道。

(四)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明确工作机构及职责。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各分局积极主动配合,并要求各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市局确定。三是建立健全公文公开的审核机制。拟制公文时,要求起草部门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拟不予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办公室在文件审核中,对未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予以退文处理。

(五)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确定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履行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区局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并报市局备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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