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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0日 18:57:3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2023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s://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851-82272527。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积极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税企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主动积极对外公开相关内容。二是通过实地走访、线上直播、短信、电话等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工作。2023年,通过电子税务局向12,338户次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11条政策提醒,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向347,840户次纳税人缴费人推送政策提醒108条,实地走访纳税人缴费人267户次,开展线上直播63次累计培训10,817人次,向4,512户次纳税人发送宣传短信2条,电话宣传辅导纳税人4,150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全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开展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流程,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查”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对外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政务综合服务大厅B区税务窗口资料架上摆放政策文件、政策宣传册,同时利用广告机、宣传电视机对外公开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欠税公告等内容。二是充分运用“税视服务通”、媒体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45市长热线等路径,完善公开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2023年,依托“税视服务通”平台服务纳税人65户次,通过人民网、新华社APP、新华网、中国税务报、法制日报、“学习强国-贵州平台”、动静APP、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贵阳网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各类信息207条,其中中央级媒体26条、省级媒体90条;处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办单133条;12345市长热线转办工单121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抓好工作落实,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齐抓共管。二是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纳税服务、监察举报等工作联系方式,在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反馈渠道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外发布工作信息数量较少;二是政策宣传引导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工作信息发布效率。

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政策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对政策的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提升纳税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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