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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30日 15:27:2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s://guizhou.chinatax.gov.cn/)和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guanshanhu.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538号金融城商务区17号楼11层,邮编:550081,联系电话:0851-8439268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观山湖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观山湖区税务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观山湖区税务局利用税企互动平台发挥“双向”交流互动的优势,高效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在线辅导培训、智能咨询辅导等工作,发送623条减税退税相关政策消息,已阅读企业达11489366户次。打造“十分观见”税收宣传品牌,共计开展直播58次,观看人数22092人(次),获得点赞41501人(次),收获评论1527人(次)。税收宣传稿件被中央、省、市、县等各级媒体采用共计165篇。

(二)依申请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四)平台建设。一是在观山湖区办税服务大厅设置资料架、公示栏,并在LED屏幕上展播,及时公开税收文件、办事指南等内容。二是利用税企互动平台、贵阳税务、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观山湖区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税收政策及各办税事项、涉税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具体体现在:一是区局政务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依赖于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上级微信公众号与门户网站,公开渠道较少,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还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2023年,观山湖区税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瞄准政务公开的痛点、难点、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利用好现有平台和渠道,定期发布双公示等政府信息,保证各类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贵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贯彻落实情况

1、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举措公开。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贵阳税务”、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二是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举措公开。打造“观税有为”营商环境品牌和“十分观见”税收宣传品牌,对辖区内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组织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题培训,助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一对一辅导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使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2、拓宽税费政策公开渠道。围绕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加强重要税费政策发布解读。以图文、视频、直播形式丰富税费政策解读内容,通过短信平台、税企互动平台和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和解读税费优惠政策。二是改进税费政策解读方式。依托税视服务通、税企互动平台、12366、12345热线转办等渠道精准推送税费政策、办税缴费事项提醒等。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上门走访、公开投诉咨询热线、意见簿、意见箱等形式主动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及时解决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

3、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一是完善公开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等信息。二是加强执法公开。主动公开“首违不罚”清单,定期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三是加强服务公开。严格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4、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观山湖区税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开通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开通社会监督绿色通道。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二)信息处理费

观山湖区税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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