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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5年07月30日 09:00:05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筑税二稽公告〔2025〕44号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谭旭市场推广部: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谭旭市场推广部:(纳税人识别号:92520191MACRHB5245),法定代表人唐旭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筑税二稽检通〔2025〕86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孔清逾、陈思月等人,自2025年7月29日起对你(单位)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O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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