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税二稽公告〔2025〕2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贵州铭锦行汽车销售中心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筑税二稽通〔2025〕197号)及告知事项.docx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6月18日
告知事项:
一、正式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地址:贵阳市富水北路76号508室)领取。
二、联系人:范旭晖 孔清逾
三、联系电话:0851-8580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