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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3年08月08日 15:54:5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筑税一稽公告〔202339

贵州坤靓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坤靓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0198MA6HR67D8G,法定代表人:杨烟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筑税一稽通 〔2023〕586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事由:拟将你/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

我局拟将你/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拟将你/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若符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在失信信息公布前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筑税一稽处〔2022〕2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筑税一稽罚〔2022〕81号)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我局拟将你/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对外公布),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若未在失信信息公布前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筑税一稽处〔2022〕2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筑税一稽罚〔2022〕81号)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我局拟将你/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拟将你/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拟公布的失信信息.docx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通知书即视为送达。正式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富水中路76号5楼513室)领取。

联系人:董荣芳   执法证件号码:黔税稽5201197031

吴炯执法证件号码:黔税稽 5201197016

联系电话:0851-85804500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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