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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03月01日 16:00:1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系统的2019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857-7251861),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金沙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局、省局、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落实,严格跟踪督办,拓展发布载体,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年内办理人大建议提案1条。

  (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结合县局实际,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确定了县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内容,并将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分工,详细明确责任部门,做到了责任到人,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督办考核,确保工作落实。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局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内容,按月由县局办公室牵头,纳税服务股、监察室配合,共同对局内各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将督办结果反馈给绩效办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的规定,我局在政务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过程中严格把关,按照各税务分局、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部分内容上报主要领导签字的流程层层审核,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内容合法,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且从未发生泄密事件。

  (一)(四)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32号)要求,坚持依法办理、抓好分办、抓好统筹、严格审核、主动公开。2019年,我局未收到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转办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及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集中培训、组织宣讲、到户走访、发送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开展了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全年共开展纳税人学堂培训30期,集中培训纳税人2856人次,通过短信给纳税人发送培训课件10488条,上门一对一辅导950人次。对内开展了7期减税降费政策业务培训,共培训干部职工396人次。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累计  47108条(户、次、项):其中工作动态类60条,政策法规类4条,发布A级纳税人公告1次38户,税收征管类发布欠税公告4次225户次,非正常户公告5次33户,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12次46720条,经费支出类4项。在县局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人事类信息4次,其他信息5次,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栏公开临时信息15条(户、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470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659

行政强制

5 0

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010,275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本表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人员素质还有待加强等问题,主动公开的内容与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契合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围绕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坚持服务大局和服务纳税人的理念,切实保护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及时公开各类信息,让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国家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纳税人的监督;通过加大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督查考核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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