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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7日 17:34:45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税务局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公开谁负责”等原则,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涉及法律法规等事项进行审签,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涉密、不泄密、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明确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在各类综合性培训中,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与培训,将政务公开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增强工作能力。

(四)平台建设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积极配合市税务局维护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税收政策法规、税收热点、工作动态等信息;大力推广网上办税、掌上办税,推动纳税服务向多元化延伸,强化措施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及时印发《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政务公开监督员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主动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因单位人少事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由于工作任务较多,相关工作开展有滞后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形式较为单一,时效性不够强。

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抓好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业务学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政务工作宣传力度,让政务公开工作“点”“面”结合,深入、持续、高效的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1年,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细化分解六个方面35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目前,35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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