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3年6月28日第13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刘应鸿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税务局局长职务、四级高级主办职级,另有任用;
免去邓勇同志国家税务总局织金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四级高级主办职级,另有任用;
免去唐永华、杜剑2名同志国家税务总局织金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严智广同志国家税务总局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郭松同志国家税务总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3年6月28日第13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刘应鸿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税务局局长职务、四级高级主办职级,另有任用;
免去邓勇同志国家税务总局织金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四级高级主办职级,另有任用;
免去唐永华、杜剑2名同志国家税务总局织金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严智广同志国家税务总局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郭松同志国家税务总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另有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