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2年7月12日第19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何洪任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马场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李旭任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税务局阳长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石文峰任国家税务总局赫章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赫章县税务局双河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雷勇任国家税务总局织金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织金县税务局金凤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2年7月12日第19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何洪任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马场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李旭任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税务局阳长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石文峰任国家税务总局赫章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赫章县税务局双河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雷勇任国家税务总局织金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织金县税务局金凤税务分局局长职务。